一、非全日制用工的特點有哪些
非全高雄臨時工日制用工主要有以下特點:
①以小時計酬且不得超過法定工時。全日制勞動關系一般是以日、月、年為單位計算勞動報酬的,但是,非全體制用工,則需要以小時為單位計算勞動報酬。而且,非全日制員工在同一單位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若超過此標准,企業就必須采用全日制用工方式而不能采用非全日制用工方式。
②雙方協商同意,可訂立口頭協議。盡管《勞動合同法》允許非全日制勞動合同采用口頭協議的方式訂立,但是,為了防止發生糾紛時“有理說不清”,企業最好還是采用書面形式,訂立非全日制勞動合同。
③非全日制員工可訂立多重勞動關系。非全日制員工若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企業不能據此便辭退員工,但是,作為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能影響先訂立勞動合同的履行,對此,企業應注意。
二、臨時工工作時需要注意些什麼
除了前面已經提及的計酬方式、合同形式以及允許建立多重勞動關系等特點之外,企業在簽訂非全日制勞動合同時還須注意以下幾點:
①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法》第70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②非全日制勞動合同可隨時終止,企業無需支付經濟賠償。《勞動合同法》第71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③計酬標准有下限。《勞動合同法》第72條第1款規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准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准。”
④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周期最長15日。《勞動合同法》第72條第1款規定:“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三、臨時工簽訂合同時要注意什麼
位地址、電話要知道,這些信息可以通過上網查詢工商登記信息獲取,同時,要求將這些內容明確寫在合同中。
2、勞動者要弄清自己的具體工作,並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
3、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如標准工資是多少?有沒有獎金?獎金是根據什麼標准發放的?這些數據一定要在合同中體現,不要輕信老板的口頭承諾。
4、關於試用期的問題要特別注意。法律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僅約定試用期的合同是無效的,試用期結束就要求勞動者走人是耍賴;在試用期間,用人單位不得無理由解除勞動關系;除非勞動者不符合招聘條件,才能走人。
5、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是現金還是通過銀行支付到賬戶中。有的單位采取扣發員工一個月工資的方式拴住勞動者,這種行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勞動合同終止後,用人單位拒絕提供被扣發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解決問題。
6、勞動者工作時間與工作條件要明確,有的勞動者為多掙錢,默認了企業要求嚴重超時的加班加點,這是違反勞動法的,現在越來越多的工資爭議案就是因此而起。此外,工作的環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學性的制革、制鞋行業企業,還有機械加工行業可能給工人帶來的機械性傷害的工作環境,都要在合同中對環境危害可能造成的傷害明確表達出來。
- Jan 03 Fri 2020 09:25
臨時工工作時需要注意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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